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指定长春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案件的批复》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长春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案件的规定》,现将长春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调整案件管辖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指定管辖案件范围
(一)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长春市各区(具体包括长春市朝阳区、宽城区、南关区、二道区、绿园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含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基层人民法院一审的交通运输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案件、环境资源类民事诉讼案件,以长春市直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二)吉林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吉林市各区(具体包括吉林市昌邑区、龙潭区、船营区、丰满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层人民法院一审的交通运输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案件、环境资源类民事诉讼案件,以吉林市直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三)通化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通化市各区(具体包括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基层人民法院一审的交通运输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案件、环境资源类民事诉讼案件,以通化市直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四)白城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一审的交通运输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案件、环境资源类民事诉讼案件,以白城市直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五)图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延吉市人民法院一审的交通运输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案件、环境资源类民事诉讼案件,以延边州直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六)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集中管辖下辖各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的上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长春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审理的案件,相应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二、指定管辖案件类型
(一)交通运输合同纠纷民事案件
1.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2.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3.水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4.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5.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6.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7.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
8.管道运输合同纠纷;
9.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
10.联合运输合同纠纷;
11.多式联运合同纠纷。
(二)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
1.大气污染责任纠纷;
2.水污染责任纠纷;
3.噪声污染责任纠纷;
4.放射性污染责任纠纷;
5.土壤污染责任纠纷;
6.电子废物污染责任纠纷;
7.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
8.供用电合同纠纷;
9.供用水合同纠纷;
10.供用气合同纠纷;
11.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三)行政诉讼案件
1.市(州)直各行政机关具体指:单位名称为XX市(州)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如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州)税务局、市(州)交警支队、市(州)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等。不包括市(州)人民政府、市辖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单位名称为XX市XX区(县级市)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
2.以市(州)直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既包括直接以市(州)直机关为被告的案件,也包括市(州)直机关作为复议机关一并作被告的案件。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2019年4月1日起,长春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受理、审理上述指定管辖案件。
(二)2019年4月1日起,地方各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审理上述指定管辖案件。2019年4月1日前,针对指定管辖案件地方各基层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仍由已立案法院继续审理;当事人对一审案件不服,仍向地方各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申请再审。
(三)长春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原案件管辖范围不变。
特此公告。
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19年3月18日
附:各铁路运输法院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1.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珠海路1117号
立案接待电话:0431-88556486
2.长春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四平路238号
立案接待电话:0431-81175313
3.吉林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吉林大街215号
立案接待电话:15688902577
4.通化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前山路411号
立案接待电话:0435-6121598
5.白城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明仁南街177号
立案接待电话:0436-6123138
6.图们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9699号
立案接待电话:0433-2550181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03-18 21: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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